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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自主招生测试方案
作者:招生办 来源:招生办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6日 08:51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领导机构,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办公室为考试组织和协调机构。

2、成立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组成人员名单需在3月底前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测试办法

1、考试地点: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科目及时间:

(1)报考动漫设计专业的考生参加笔试,考试科目为《自由创作思维》,主要测试考生的故事创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想象思维能力。考试时间为5月8日9:00-12:00;

(2)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参加笔试,考试科目为《创意思维》,主要测试考生的创造潜能、创新能力、三维空间认识能力以及发散性思维能力。考试时间为5月8日9:00-12:00;

(3)报考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分两个阶段考试。第一阶段为笔试,考试科目为《电子商务基础》,时间为5月8日9:00-11:00,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300%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第二阶段为面试,面试科目《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5月9日。

(4)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分两个阶段考试。第一阶段为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能力》,时间为5月8日9:00-11:00,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300%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第二阶段为面试,面试科目《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5月9日。

(5)报考机电一体化专业(表面工程技术方向)的考生参加笔试,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综合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掌握高中物理、化学基础知识的水平,以及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时间为5月8日9:00-11:00。

3、命题与阅卷:由学院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委托具备命题能力和资格的单位承担命题、阅卷工作;考试各科100分;由阅卷评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考生的评分结果报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4、考务工作:按照浙江省高考考务工作要求组织监考、试卷保密、试卷运送等。

三、加分项

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可在总分中加分,但总的加分不能超过20分。

1、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加20分;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以上奖励的考生加15分;在地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以上奖励的考生加10分;

2、在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以上奖励的考生加15分;在地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以上奖励的考生加10分;

3、省一级重点中学具有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的考生加15分;

4、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加15分;

5、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考生加15分;受到地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考生加8分。

上述加分项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方法

根据考生各科目的成绩和加分项合计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五、考试监督

1、严格执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0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