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专业
2006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5日 09:34

一、学校全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91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 温州市府东路17号(原黎明东路17号)
三、办学地点: 温州市府东路17号
四、邮政编码: 325003
五、办学类型: 省属公办
六、办学层次: 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五)录取具体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加分出档的考生,原则上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录取。尽量满足考生本人志愿,当专业志愿不均衡时,进行院内调剂。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相对高分考生要求调剂,须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的服从调剂保证书。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8321500 88340252 88361414
(二)传真:0577-88321500 88361414
(三)联系地址: 温州市府东路17号 (原黎明东路17号)
(四)E-mail地址: xsc@mail.zjitc.net
(五)院校网址: www.zjitc.net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六年四月
责任编辑:admin 最后编辑:2006-6-5 1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