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招生机械类职业技能操作考试
考场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考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及考场财产安全,保证技能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着符合安全操作“三紧”要求的服装,即“领口紧、袖口紧、腰部紧”,长头发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装上不得出现考生学校等信息。不准穿裙子、短裤、汗背心、拖鞋、凉鞋、高跟鞋、围围巾以及戴项链、手链、长耳坠等饰品进入考场。不按要求着装者不得参加考试。
2. 进入考场后要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举止文明,保持考场安静与卫生。不得在考场内打斗、喧闹、抽烟、进餐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3. 考场内严禁违章使用明火、擅自改动电源线路。现场抢修的仪器设备,要有隔离保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4. 考生不得将考场内的工量刀具等器材带离考场。
5. 考试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程进行:
(1) 考试进行前,应对电源、设备、器材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 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各项操作。如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床,禁止用手去清除切屑,禁止在机床运行时进行工件测量等。
(3)考生如发现设备有声音特别刺耳、强烈震动等异常现象,或者突发工件、刀具断裂和机床撞击等事故,应立即停机,及时向监考人员汇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考试。
(4)监考人员要不断巡视考场,及时发现、制止考生的违规操作。
(5) 考试结束后,应清理设备、场地卫生,将工量刀具整理归位。
6. 当天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切断考场电源开关,关闭门窗。
7.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
8. 考场监考人员是本考场的安全责任人,考试前应认真检查本考场的安全状况,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进入本考场的考生进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