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专业
2012-2013学年寒假须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9日 14:20
5、请将贵重物品带回家,寝室打扫整洁,文明离校。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个别特殊情况需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处审批,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