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爱校精神,积极宣传推介我校办学理念,吸引各地中学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同时让我校学生深入社会,在交流中提高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提升自我,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将开展2018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宣传实践活动,鼓励我校学生利用寒假走进高中学校,通过开展宣讲会、经验分享、励志讲座、学业辅导等多种方式,在勉励高三学生奋发学习,认真备战高考的同时,积极宣传介绍我校的办学特色与成效,增强我校学生的爱校、荣校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工贸情 母校行
二、活动内容
参与学生在寒假返乡期间,携带我校的宣传材料,到各高中母校进行汇报宣传,各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汇报宣传活动的形式:
1、拜访高中毕业母校的年级段长、班主任、高三任课教师等,汇报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2、通过宣讲会、座谈会、访谈咨询等形式向高中母校高三学生分享大学学习、生活和各种实践锻炼,指导高三学生如何选择大学与专业,同时借此机会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3、通过分发我校宣传材料、招生简章、张贴海报、播放专业宣传影像资料等形式向高中老师和学生介绍我校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去向等信息,鼓励更多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4、鼓励高三学生关注“浙江工贸学院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zgm88321500),并填写有关调查问卷;
5、招生宣传实践活动现场视频、照片等材料,发到上述微信公众号;
6、下载并打印《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宣传实践活动记录表》(附件一),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填写,并于2018年3月5日前上交至校招生办。
三、报名条件
1、在校学生;
2、热爱学校、关心关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3、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宣传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组织形式和任务要求
1、实践活动可单人或者团队形式进行;
2、活动在寒假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团队根据高中母校校历自行规划;
3、此次活动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等;
4、在此次活动中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
5、此次活动中不允许存在任何商业行为以及一切与本次汇报宣传不相适宜的活动。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16日
2、报名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工贸学院招生就业服务”(zgm88321500),在线填写《大学生回高中宣传实践活动报名表》。可个人报名,也可多人组成实践队。
3、选拔方式:将对报名学生进行整理筛查,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于1月17日公布。
4、活动材料:为参与活动的学生出具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并提供学校招生简章、U盘(内含专业宣传视频)、纪念品等宣传材料。
五、奖励机制
1、此次活动的参与学生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上享有与暑期社会实践同等加分资格。
2、活动结束后,学生处根据各支队伍活动策划、活动开展、活动期间报道宣传、活动总结等情况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实践团队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涵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313369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
2018年1月12日
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宣传实践活动记录表
实 践 队 情 况 |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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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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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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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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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中 学 校 情 况 |
校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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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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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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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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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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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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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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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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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 学生进校 宣传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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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总 结 |
(如不够填写,可续写在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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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个人报名前往一所学校,在“实践队情况”一栏只需填写“负责人”内容,忽略“其他成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