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 项 |
奖项金额 |
奖励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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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奖学金 | 学期奖学金 | 一等奖1500元/人/学期 | 学生人数3% | |
二等奖1200元/人/学期 | 学生人数5% | |||
三等奖800元/人/学期 | 学生人数7% | |||
单项奖学金500元/人/学期 | 按条件评选,具体见《学生手册》,比例不超过4% | |||
新生奖学金 |
“致远奖”6000/元/人 “单项奖”3000/元/人 |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授予致远奖学金
1、浙江省考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平行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按投档成绩计算)在第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文、理科前三名。
2、其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按投档成绩计算)上本科录取分数线,且名列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新生中文史类前三名、理工类前三名(招生计划少于50名的省市自治区取文理科第一名)。
3、浙江省单考单招考生高考成绩高出所属类别省分数线150分(含)以上,且名列全院所属类别第一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单项奖学金
1、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
2、在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竞赛中荣获得个人一等奖;
注:以上竞赛主办单位必须是官方组织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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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国家助学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最高额不超过6000元,具体贷款要求见银行和学校通知。 |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国家一等助学金 | 3000元/人/年 | 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助学金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
国家二等助学金 | 1500元/人/年 | 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助学金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
学院助学奖学金 | 2000-3000元/人/年 | 学院每年拨专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 | ||
勤工助学 | 设立校内外临时岗位和固定岗位,以及勤工助学基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推荐岗位。 | |||
困难补助与临时困难补助 | 在特困学生中或因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进行,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困难补助或临时困难补助。 | |||
社会助学金 | 由东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泰集团、德国曼罗兰集团、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温州天一角酒园有限公司等企业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先报到后交纳学费,并在新生报名时提供相关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材料。 | |||
备注:若国家及省政府出台新的奖助学金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